因未及时、准确披露董事长的薪酬等 诚志股份收警示函

最新信息

因未及时、准确披露董事长的薪酬等 诚志股份收警示函
2023-10-10 16:33:00


K图 000990_0
  10月10日,诚志股份(000990.SZ)发布公告称,公司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龙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诚志股份存在未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董事长龙大伟的薪酬情况。2013年至2019年,诚志股份董事长龙大伟兼任原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党委书记,并先后担任清华控股副董事长、董事长。在此期间,龙大伟根据相关规定在清华控股领取补差薪酬,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此外,诚志股份还存在未披露公司内控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警示函显示,龙大伟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决定对诚志股份及龙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因未及时、准确披露董事长的薪酬等 诚志股份收警示函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