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沪深北交易所重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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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沪深北交易所重磅发布!
2023-09-15 19:38:00
债券市场高质量建设迎新进展。
  9月15日晚,沪深北交易所就近期起草修订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五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其中,沪深交易所起草了发行承销规则,并修订债券审核规则、债券上市规则、债券挂牌规则和适当性管理办法。北交所则以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为契机推出信用债业务,一体构建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基础制度体系,包括建立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发行承销制度、上市与持续监管制度、交易制度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沪深交易所对债券规则进行适应性修订
  沪深交易所本次起草修订共涉及5项业务规则,分别为债券审核规则、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债券上市规则、债券挂牌规则和适当性管理办法。
  “这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表示,本次规则起草修订主要是对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和存续期自律规则等做了适应性修订,做好交易所自律规则层面制度衔接,构建统一的公司债券监管制度规则体系,并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其中,债券审核规则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上市审核安排,企业债券申报方式、发行条件、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相关要求与公司债券总体一致。同时,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审核流程,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审核制度体系。
  债券发行承销规则进一步推进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承销业务规范透明,明确询价、簿记建档等各环节程序要求,夯实承销机构、发行人等各方主体责任。
  债券上市规则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上市标准与流程,强化募投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完善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安排,调整自律监管措施类型。
  债券挂牌规则主要是参照债券上市规则,对信息披露和自律监管措施相关条款进行同步调整。适当性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与公司债券保持一致。
  上交所表示,本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吸收采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建立健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规则体系。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做好相关配套准备工作,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
  深交所表示,将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研究吸收合理建议,履行相关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同时,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抓紧推进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各项配套业务指引修订工作,协同发挥公司(企业)债券功能优势,更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北交所起草五项基本业务规则
  北交所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有五件基本业务规则。“此次北交所推出信用债业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全面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功能、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北交所副总经理王丽表示。
  一是建立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贯彻债券注册制改革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审核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债券发行审核质量控制体系和廉政监督机制,加强对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全方位约束与监督。
  二是建立发行承销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吸收了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行承销经验,贴合债券市场参与者习惯,明确发行程序、发行系统、场所管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等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发行承销业务。
  三是建立上市与持续监管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建立了从债券上市到上市后持续监管各环节的监管安排。通过强化持续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压实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加强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等,规范债券上市管理和市场参与者行为。
  四是建立债券交易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充分把握债券交易特点和市场需求,适配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五种交易方式,明确不同交易方式下交易时间安排、申报成交要求,建立做市商制度,并通过债券交易参与人机制,便利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交易。
  五是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落实证监会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对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作了细化规定,压实证券经营机构责任,增强投资者保护力度。
  “建设债券市场是完善北交所基础产品功能体系的必然要求。北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以参与承接企业债为契机,稳步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搭建市场基础功能与业务框架。初期推出的产品将是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预计在年内分步实现发行审核、承销、交易等业务上线。”王丽表示,后续,北交所将继续完善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围绕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持续开展多元产品研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北交所预计于12月底上线
  交易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的现券交易
  北交所公司债券业务与沪深交易所有何异同?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北交所将推出除非公开发行方式以外的全部公司债券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各专项品种,规则体系、审核标准、审核流程等与沪深交易所总体保持一致。同时,在集合匹配行情揭示、监管措施等方面做了适应性安排。
  在债券交易业务推进方面,北交所单独建设固定收益平台,系统预计于12月底上线,上线交易品种为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的现券交易。根据市场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初期拟上线匹配成交和协商成交方式,满足投资者基本交易需求。后期将尽快推出债券回购业务和其他交易方式,适时启动债券做市业务。
  关于银行能否参与北交所债券交易,根据证监会、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即匹配成交)。银行可以按照上述通知和相关监管部门规定参与北交所债券市场交易。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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