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联技术创始人“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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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联技术创始人“早退”
2022-09-19 07:56:00
创业板IPO企业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睿联技术”)是一家有故事的企业。
  其创立时的“明面”全资股东刘星,在睿联技术创立数月后便离场退出。
  另外,睿联技术目前两位实控人持股比例相同,如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睿联技术又将迎来什么变动?
  全资股东离场
  睿联技术主要从事自主品牌“Reolink”家用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线上平台为主要销售渠道,重点面向海外消费市场。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用摄像机单机、套装及配件等设备端产品,并配套客户端App。
  2019年至2021年,睿联技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5亿元、9.6亿元、13.6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1亿元、1.86亿元、2.49亿元。
  睿联技术成立于2009年1月,彼时睿联技术表面上由自然人刘星全资持有。而实际上,刘星只有睿联技术30%的出资额,另外70%在刘小宇和王爱军手中。
  从履历来看,刘小宇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思半导体)产品经理。王爱军2004年2月至2009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思半导体)开发部经理。换句话来说,睿联技术成立时,刘小宇和王爱军还在其他公司任职。
  关于公司创立初期,公司实控人选择由刘星代持全部股份,是否与彼时刘小宇和王爱军在其他公司任职有关,睿联技术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公司创立初期,为了便于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存在代持,相关代持已解除,股权代持关系及其解除真实,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公司成立不久,2009年4月,刘星将初创3个月的企业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额转让给刘小宇、王爱军,解除了上述代持。对此,睿联技术在申报稿中表示,刘星基于个人事业规划考虑,决定退出创业。
  值得一提的是,睿联技术此次IPO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11.23亿元,发行不超过30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25%。以此计算,睿联技术达到目标的估值为44.9亿元。由于数据缺失,记者难以假设计算刘星可能一直持有的股份数据,但如果刘星能持有睿联技术1%的股份,其价值也有望达到数千万元。而刘星当初取得睿联技术30%的出资额,仅花费3万元。
  关于刘星是否会因为放弃公司股份而后续产生争议,睿联技术对记者表示,刘星基于个人事业规划考虑决定退出创业,系其个人原因,退出后未有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协议到期后
  目前来看,睿联技术实控人为刘小宇和王爱军。这两人分别持有公司27.12%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4.24%的股权,并通过协议明确了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该一致行动协议为两人在2018年4月签署。主要约定内容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在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人内部发生分歧的,应当以刘小宇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止,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3年。
  对此,记者产生一个疑惑,刘小宇和王爱军持股比例接近,且均为直接持股,《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刘小宇和王爱军如果发生分歧该如何解决?公司实控人又将如何认定?
  这一情况可能导致睿联技术在股权方面被监管层重点关注。比如,IPO上会被否的灿星文化,被创业板上市委问及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根据《共同控制协议》,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人将稳定发行人控制权至上市后36个月。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市36个月后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是否会出现控制权变动风险”。
  关于如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公司实控人产生分歧如何解决,睿联技术仅对记者表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治理结构能够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转。
  违法违规方面,2020年5月7日,蛇口海关向睿联技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睿联有限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统计的准确性,处罚款0.8万元。对此,睿联技术在申报稿中表示,系因报关公司的员工操作失误,将商品总价填报至单价处,从而导致货物价格高报,非公司故意高报。
  另外,2019年6月28日,法国公共财政局向睿联技术全资子公司睿联数字出具通知单,因睿联数字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罚款2744欧元。睿联技术在申报稿中表示,主要因海外税务代理机构相关经办人员未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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